http://henan.hteacher.net 2016-04-27 10:48 河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30。
3.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10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10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宁县人社局人事股(县政府一楼121室) 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 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 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
(3)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洛宁县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股(洛宁县政府一楼东头121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其他
洛宁县人社局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洛宁人力资源网站“最新公告”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
责任编辑:大白
热门标签: 洛阳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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